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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天然气市场的供给,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近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不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

根据通知,此次非居民按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 库存阀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涨幅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 增量式阀门站的价格以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的价格的85%表明。 调整后,全国平均闸口站价格从每立方米1.69元上涨到每立方米1.95元。

“国家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钱”

通知指出,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基于市场化方向,建立反映市场供需和资源短缺程度的可替代能源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关系。 年国家在广东、广西开展了试点,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通知指出,国家将天然气价格管理从出厂阶段调整为门站阶段,门站价格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协商明确具体价格。 门站价以下的售价,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实行门站的价格范围是国产陆上天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 为了鼓励非常规天然气的快速发展,年内已经开放了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液化天然气气源价。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公司必须高度重视、精心布局、认真组织和执行。 要加强生产组织,搞好供需联系,满足居民生活、化肥生产等要点,用气申诉,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加强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

标题:“国家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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