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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计划·超标准·乱按分配-审定明确中央部门单位的会议费的海外(环境)费管理采用问题(/S2/) ]

6月24日,在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善业务形式、密切群众合作的《八项规定》之际,审计署于24日公布了57个中央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考核结果,首次公布了中央部门单位的会议费和公共出国费

“审计揭示中央部门单位会议费出国(境)费管理采用问题”

这次公布的第一个是中央公布《八项规定》之前的情况,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别部门单位存在的作风问题。

一些部门计划一年举行200多家会议

从厉行节约会议的立场出发,现行中央国家机关的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因公出国管理规定都要确定提出,严格审查会议和出国任务,纳入计划管理。

但是根据审计局的发表,半数以上的中央部门有意外召开会议的问题。 某年计划外召开的会议达到200多个,既有事后追加报告计划的,也有自始至终未得到批准的; 此外,海外公团未纳入年初计划的问题也很普遍。

另外,在公共出境管理中,有些部门单位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或者擅自访问国家、地区、城市等问题,违反了现行规定。

有些部门每年超过了上千万元的出国费用

根据现行规定,中央部门开会所需的房租、伙食、交通、事务等费用,以及公共出境(境)所需的经费,都有确定标准,并且要求会议在定点酒店召开。

但是,在审计中发现,半数以上的部门单位存在超定额标准列支会议费的问题,以及在非定点酒店的会议问题。 一些部门在会议中安排参加者参观风景名胜区,并在会议费用中承担部分费用。 也有明明没有召开会议却浪费会议费的会议。

“审计揭示中央部门单位会议费出国(境)费管理采用问题”

另外,一些中央部门单位的海外(境)团体集团也与经费录用不相称有关,包括无预算、超预算或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等。 有些部门每年需要1300万元以上的出国费用。

有些部门在一个会议上摊派数百万元[/S2/]

根据现行规定,会议费应由组织召开会议的机构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的出国费用也不得随意转嫁到其他公司。

但是,审计显示,中央部门相当大一部分接受会议费、公共出境(境)费转嫁、摊派给下属部门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资助,一部分挤掉了其他支出。

其中有些部门仅一个会议就向其他公司摊派100万元以上的费用,有些部门一年转嫁到其他公司的出国费用高达数十万元。

标题:“审计揭示中央部门单位会议费出国(境)费管理采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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