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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经过首次撰改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 该法最大亮点在于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法进行严格限定,不仅派遣岗

7月1日,首次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 该法最大的亮点是严格限定“劳务派遣”这种雇佣方法。 派遣单位不仅必须满足“三性要求”(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而且派遣单位也不得超过一定的“比例”。 与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相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正在抓紧制定《劳务派遣规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预计劳务派遣劳动者占公司雇佣总数的上限将锁定在10%。 但是,目前这一规定还没有最后定稿。 在上限10% 修正案的起草过程中,立法部门对包括中石油、中海油在内的中央企业进行过调查。 参加调查的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调查结果显示,央企面临着同工同酬和雇佣比例问题的巨大挑战。 根据 修正案第66条,“雇佣者必须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的雇佣数量,不得超过其雇佣总量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为此,1月23日,人社部发出《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的通知》,“为了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能够比较有效地实施,部正在研究制定《劳务派遣规定》。 但是,离修正案的实施( 7月1日)还不到一个月。 《劳务派遣规定》还没有看清本来面目。 记者就此询问了《劳务派遣规定》的最新进展,在发布消息之前没有得到人事部的回复。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主任陆敬波律师认为,《劳务派遣规定》如果不能在7月1日修正案实施前公布,将影响该法的实施效果。 不仅是法律界人士,公司界人士也很关注劳务派遣的雇佣比率。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马上生效,公司最关心的是劳务派遣的雇佣比例问题,但至今没有给出具体的比例。 ”英格玛人事小组会长庄志对记者说。 作为专业人才服务机构,英格玛的客户中也有中国石油(行情、资金、股吧、问诊)、中国电信、建设银行(行情、资金、股吧、问诊)等大公司。 “目前,公司聘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比例较大,具体比例规定偏低,对公司的影响较大。 ”庄志说。 参加《劳务派遣规定》草案并征求意见的专家表示,在起草过程中,有关方面主张劳务派遣的雇佣比例不超过10%。 “目前,《劳务派遣规定》草案还处于保密阶段,上述建议是否最终采纳,有待规定正式制定后方可知晓。 ”这位专家说。 一刀切? 虽然劳务派遣的雇佣比例仍然是个未知数,但限定公司聘用劳务派遣的比例是否妥当却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庄刊认为,劳务派遣劳动者需要具体领域、具体公司、具体解体,不能简单地按一定比例适用于所有公司。 “这样提高公司的雇佣价格,公司就不敢雇佣了,最终劳动者的就业也会成为问题。 ”庄志说。 劳动法专家、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洪桂彬认为,由于公司雇佣方法多、杂用性、雇佣状态流动性,明确劳务派遣比例并不容易。 目前,公司用工方式逐渐多样化,用人单位除聘用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者外,还有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退休返聘、实习生、外籍员工等多种其他用工形式。 “雇佣总量基于什么样的雇佣方法,《劳务派遣规定》需要制定确定规定。 不这样做的话,那个操作会很费工夫。 ”洪彬说。 除此之外,目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也采用劳务派遣的雇佣,这些机构是否需要受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雇佣总量”和“派遣比率”的限制? “如果以上问题不确定,则不知道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比例是否超标。 ”洪彬说。 而且,由于公司员工的流动性很大,实际生活中被派遣的劳动者的比例随时都在发生变化。 怎么衡量比例是否超标也很难。 “今天的比例符合标准的公司因为明天正式员工辞职了,所以比例超过了标准。 劳动行政部门应该处罚吗? ”洪彬说。 (/h ) )陆敬波律师认为,对于雇佣比例问题,不应该一律统一,而是根据不可分割区域、不同领域的诉求制定政策,通过与员工集体协商加以应对。 “超比例”的纠正存在疑问[/s2/] 不仅要明确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比例,超过规定比例的劳务派遣劳动者如何纠正也是公司关心的问题 参加《劳务派遣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的专家表示,在讨论过程中,超过规定比例的,限期改正,逾期拒绝改正的,认为与用工单位是正式的劳动关系。 此外,还有专家的建议。 例如,规定了劳务派遣工的比例后,公司可以在两年内逐步采取转移措施,减少劳务派遣工的比例。 但是,这些复印件最终是否被采用并写入《劳务派遣规定》还不清楚。 洪桂彬律师认为,这样规定会在实务操作中引起一系列问题。 对公司来说,劳务派遣员工的比例超出了法律规定,面临两种选择。 一个是与超过比例的一部分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另一个是将超过比例的一部分员工送回劳务派遣企业。 那么,他们是超比例的部分吗? 另外,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出发,根据修正案的规定,超过派遣比例被雇佣的,劳动行政部门必须首先责令改正。 其次,这些派遣者是“整改对象”,以入职时间为优先。 如果都是在同一时期进入公司的话,该如何明确呢? 许多法律界人士表示,修订案生效、大量聘用劳务派遣员工的公司,法律风险增大,可能引发劳动争议诉讼。 对于这个问题,陆敬波律师认为,公司应该尽早准备好应对措施。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返还劳务派遣企业、雇佣劳动合同劳动者、外包给外包的战略,逐批逐渐消除风险。 洪桂彬律师认为,劳务派遣比例的设计着眼于“集体劳动关系”的立场,没有僵化的行政干预性立法思考,而是通过建立和健全集体谈判机制,平衡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短期内因集体劳动关系的切换而加剧动荡,

标题:“人社部拟劳务派遣新规 派遣比例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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