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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随着各地陆续开具“增值税改革”首批增值税专用收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被推开。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范坚在山东省调查时指出,为严密防范海关风险,“增值税改革”试点后,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收据、骗取出口退税等与海关相关的违法行为有可能抬头。

为了确保此次增值税改革的顺利推进,国税总局已经派出11个考核小组在22个新试点地区开展现场监督,文案之一是“严密防控虚假发票骗取税款”。

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增值税改革”迈出坚实步伐,下一阶段铁路运输和邮政通信等领域也将纳入“增值税改革”试点范围。 “十二五”期间“增值税改革”将全面完成。 这将对我国财税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营改增试点区骗税“抬头” 国税总局派11小组督查”

发票虚构现象频发

今年4月,国务院决定从8月1日起,继去年9个地区试点之后,在剩下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

根据国税总局8月1日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各地国税部门确认新参加试点的纳税人总户数为736077户。 其中,22个新试点省(区、市)为交通运输业纳税人307756户;常规纳税人25109户)、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420717户)常规纳税人45014户)、去年试点的9个省)市)新增广播影视服务业纳税人760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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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增值税改革”扩大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税务总局从7月29日至8月1日,将派出11个监督小组,分22个新试点地区进行试点,监督试点检查扩大前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国税总局表示,与试点地区个别公司虚开发票等退税行为抬头的现象相比,各地税务机关在税务总局的部署下集中查处,理清“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的风险点,加强税源监控,加强纳税判断,提高查处力度,加强查处

江苏国税总局一位税务官员表示,使用虚假发票、代开发票、甚至“购房”等手段虚假增进项目税额抵扣,首先在于增值税政策抵扣链不完整、不完善。 “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根据国税总局的有关规定,享受试点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税总额的7%的退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虽然这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着欺诈发生的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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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带动整个财政体制[/s2/]

除了谎报发票骗取税款的行为外,还反映了一些领域的公司在“增值税改革”后税负大幅增加的问题,特别是陆路运输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求是》中指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改革有偏差,恰恰是由于一定程度的改革不充分,随着增值税改革在全国范围内被推开,铁路运输、邮电通信业被纳入,这里

近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发表文案《稳步推进“增值税改革”,不断释放改革奖金》,称前期试点中部分公司反映的税负增加问题,目前已得到妥善处理。 从9个地区的试点运行情况来看,税负的增长幅度和税额逐月减少。 各地在财政上做出了相应的安排,比较妥善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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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2月底,全国试点公司达到116万户,整体减税规模达到550亿元以上。 据有关部门保守推算,试点对象全国扩大后,第一年减税幅度可达1200亿元。

楼继伟表示,目前,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抓紧编制铁路运输和邮政通信领域试点方案,争取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实施。 他预计在推开“增值税改革”后,每年可以减税约2,300亿元。

楼继伟还表示,随着“增值税改革”的全面完成,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最终将被完全取代,有必要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步伐,根据中央和地方财力事业权相匹配的大致情况,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采访时表示,“增值税改革”似乎只涉及增值税的扩大范围和营业税的退出两种税种,实际上带动了整个财税体制。 “随着销售税的全面退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权重新划分将浮出水面。 这意味着必须对1994年财税改革建立的中央地方分税框架进行较大的调整。 财政体制是事权、财权和财力三要素组合而成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营修改革“带来的改革效果,不仅仅是财权,还有可能涉及财政体制三要素的再匹配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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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还表示,从产业、公司来看,“增值税改革”的影响是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其产生的“连续减税效应”和“创新激励效应”有利于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与创新,促进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的快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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