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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公务报酬”支出必须目的确定,保证“可以用于那个地方”。

在香港,“公款吃喝”被称为“公务致谢”。 这笔钱怎么管理? 支出标准和批准机制是否统一? 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香港政府公款接待的总支出经常被误读

香港特区政府的总薪酬支出有时会被内地媒体误导,将部分支出误认为总支出。

例如,最近有媒体称“广州三个城镇的招待费与香港政府相当”,报道称这三个城镇的招待费共有400多万元,香港政府的招待费为500万元。 其实,这是把特区政府礼宾处的支出误认为政府招待费整体的支出。

礼宾邀请的通常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长和内阁高级官员等高级官员。 —年度,礼宾处接待费为564.4906万元。

礼宾根据来访官员的级别,为官员和随行人员安排酒店、车辆和伙食津贴。 例如,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将为一间3天2夜的总统套房、5间标准房和每个房间提供每天不超过1500元的伙食补贴。

此前,有媒体称“香港政府三年的招待费只有600万元”,这是将民政事务局承办的四次宴会误认为是香港政府整体的招待费。

特区民政事务局以及民政事务局、民政事务处每年举办包括庆祝农历新年酒会、新春酒会、特区成立周年酒会、国庆周年酒会在内的酒会或宴会。 这几次酒会、宴会的支出总和基本稳定在200万元,这被误解为“香港政府三年的接待费600万”。

“香港:“公款吃喝”怎么管?”

由于预算没有单列支出,总数必须向各部门询问

香港财政司司长每年发表的预算案,将为特区政府各部门开支的首要目的设定上限。 首先,报酬和外访等眼前细分化的预算由部门独自制定。 财政司司长资讯秘书表示,薪酬、外访等开支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监管,保证“动用其所”,符合相关指导。

“香港:“公款吃喝”怎么管?”

特区政府财政司表示,财政司司长负责将资源分配至不同部门,但不负责管理部门的薪酬支出。 政府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部门的薪酬预算,审查薪酬支出,负责管理部门的薪酬活动,使薪酬符合相关指导和规例。 部门的报酬支出受到质疑的,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说明责任。

“香港:“公款吃喝”怎么管?”

翻阅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案,没有单列的“薪酬支出”。 这笔支出包括在“运营支出”下的“常规部门支出”中。

“运营支出”涵盖一个政府部门的所有经常性支出,如“个人报酬”和“常规部门支出”。 本项目下的财政资金由《总体筹资办法》运营,部门负责人有权充分利用活动用资金,分配到不同的子项目中加以采用。

“常规部门支出”涵盖与部门日常工作直接相关的支出,除公务答谢费用外,还包括交通费、电话费、修理费、办公室租金、礼品纪念品费用、会计师、律师雇佣等费用。

以行政长官的事务支出总目为例,预算案可以看到“常规部门的支出”。 年度预算为1640万元,但其中报酬费用是多少没有记载。

但是,公务致谢绝不是“欺骗”。 要知道这个数字,政府部门可以计算,但必须向各部门咨询。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近日在回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提出警务处、入境处、消防处、海关及惩教署五个纪律部门过去五年的薪酬活动总资金支出。 —年度,警务处本地薪酬支出263.7万元,进站92.3万元,海关87.7万元,消防处和惩教署均为35.4万元。 收容所有近7000名工作人员。 警务处有员工3.6万多人。

“香港:“公款吃喝”怎么管?”

根据行政长官办公室向本报提供的数据——年度,行政长官的薪酬支出为33.3161万元。 年7月至年2月,新任行政长官梁振英上任8个月来,薪酬支出共计29.0506万元。

但是,从1997年7月开始,行政长官每月领取非实报实际销售报酬津贴,支付在官邸进行的公务报酬支出。 这项津贴的标准是目前每月66650元。 这部分不需要用收据结算,也不包括在“报酬支出”中。

招待客人的午餐晚餐通常限制为每人350元和450元

部门负责人可以将公务酬谢的支出用于“灵活使用”,但并不是完全的“顶级”计算出来的。

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经部门长及部门长批准的公务员,可以公费支付报酬支出。 这些支出必须与相关人员执行的职务直接相关。 在决定答谢的地点和规模时,相关人员必须考虑客人的身份和接待标准是否符合相关场合。

关于公务致谢的大致规则和批准手续,《公务员事务规例》中有规定。 政府因公务及官方活动安排或以公职身份出席薪酬活动时,相关支出均须符合《公务员事务规例》的规定及行政署颁发的内部指导。

根据行政署发出的政府内部指导,招待客人的午餐和晚餐支出通常以每人350元和450元为上限。 公务员的报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支出标准和审批机制。 各政策局及部门的报酬和出国旅行费用,必须接受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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