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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7月2日表示,将继续研究支持农村金融快速发展的完整财政政策体系,更好地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回流。

第一,继续便利使用现有政策。 一是不断完善县域金融机构农业相关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进一步动员金融机构提高农业相关贷款投入的积极性。 二是根据小额贷款企业农业融资增量奖励试点的情况,研究完整的政策副本,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企业支农的小积极作用。

“财政部称将研究完整定向补贴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

第二,进一步研究政策标准,加强政策效果。 一是完全研究农村金融机构的定向费用补助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 二是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和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必要性,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助制度,继续支持保障水平的提高,完善农业大灾害风险准备制度,切实提高农业应对大灾害、巨灾的能力。 三是完善农业相关贷款统计制度,及时总结和完善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突出重点,不增加财政支出,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

“财政部称将研究完整定向补贴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

第三,调动地方支持农村金融快速发展的积极性。 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产权划分,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结合当地农村金融快速发展实际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减轻中西部地区的财力负担。

标题:“财政部称将研究完整定向补贴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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